在应届本科生中推荐免试研究生,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的工作。为了规范推荐工作程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推免工作,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由推免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刘 刚 赵 杰
副组长:李传健 尹世久 毕文波
成 员:邹宗森 王 艳 姚 鹏
(二)推免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李传健 毕文波
成员:戴 玲 胡康兴 孙向红
二、按照学校文件精神,计算学生前三年的平均学分绩点。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须排在同专业前20%,且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在同专业前50%;申请研究生支教团、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平均学分绩点可放宽到50%,且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在同专业前50%。
三、学院公示各专业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其中,学分绩点按照政治英语类课程、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拓展课中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范围计算。
四、本科生年级辅导员组织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报名。报名结束后,辅导员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生报名情况。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学生的资格、专业考核证明材料的审核。
五、报名学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考核。学院根据本专业特点和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组织专业考核,专业考核包括学术与创新、实践与服务等内容,以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作为测评指标。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专业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见附件。
六、满足申请推免生基本条件的报名学生须填报《专业素质考核表》,同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论文专利、竞赛性质、奖项等级和奖励内容等成果进行审核确认。相关成果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3日。
七、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可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审核通过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主要考查学术诚信、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理清相关成果的性质、等级和内容,并给出本项指标测算成绩。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八、推免名额的分配充分考虑各学科专业的差异,在每个专业原则上都有名额的前提下,将考虑专业人数、报名人数及成绩排名、专业素质等,在各专业间统筹使用推免名额,避免简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比例来安排使用推免名额。
九、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分绩点成绩占90%(折算为百分制,学分绩点成绩=绩点成绩×10+50)、专业考核成绩占10%的方式计算出推免生的分专业最终综合成绩和综合名次。
十、学院按综合成绩排名分专业确定拟推荐免试学生名单,拟推荐免试学生名单、专业考核中各项申请及专家组意见等材料须公示3天。公示后,拟推荐名单等书面材料上报学校研招办。
十一、未尽事宜,按《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执行。
十二、学生对公示内容如有疑义,可向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如对推荐名单有疑问,须书面向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查申请,由领导小组组织复查。
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或补充。
经济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 9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