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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经济学院党委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12月5日,学校党委第巡察组对经济学院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经济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日照校区办公楼212办公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请提前通过电话预约

(二)信访接待电话18354717913(也可接收短信)。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

(三)意见信箱:音乐楼东南环校路东侧(原后勤基建办公室院外)公告栏标有“第二巡察组”字样)。

(四)电子信箱:dwxcz2@qfnu.edu.cn。

(五)邮政信箱: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巡察办收,转巡察组二组。邮编27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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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巡察组

2025115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毕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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