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3322日)

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各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指导学院招生复试的调剂选拔、专业考试的组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相关成绩上报等工作。

学院成立以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为单位、以学科负责人为组长、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导师为主的专业复试工作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内容、试题、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认真审查考生证件,确认考生身份,严禁考生替考等现象发生;安排2名以上人员负责现场记录、考生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做好复试成绩评定,写出复试评语,根据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

参与学院招生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与工作要求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调剂、录取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组考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考场消杀通风,组织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考前3天开展健康监测。考前3天内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现场进行抗原检测。检测阳性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工作,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三、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与名单确定

1.复试基本要求

考生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3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在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学院各专业的初试成绩排名和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二)复试资格审查

学校按上级文件和我校2023年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的审查材料参见《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

(三)复试形式

学院一志愿所有学科(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考生原则上按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难以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的,在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复试内容不变,复试前须对复试系统进行调试,并提前组织考生测试。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的有关通知。

(四)复试内容

1.笔试

包括:(1)所有专业课测试;(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限公共管理硕士)。

各类笔试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

面试包括外语听说、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查。

1)外语听说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成绩按权重计入总成绩。

2)专业综合素质考查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专业综合素质考查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成绩按权重计入总成绩。

3)面试具体要求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主要由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外语听说测试老师不少于1人,原则上本学科(专业)导师必须参加;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公平公正,笔试考场中要严格遵守监考员守则,面试中严禁面试教师随意进出面试场所、严禁使用通讯设备,杜绝一切与考试无关事项,保证复试的严肃性、公平性和有效性,提高复试质量。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结合考生提供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等材料,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学院党委书记是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院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

一般于46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的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补充通知

四、调剂

基于我院相关学科重点发展的需要,我院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具体说明如下:

(一)接受调剂的专业

1.理论经济学(020100)(经济学类,学术型,全日制)

2.统计学(027000)(经济学类,学术型,全日制)

3.金融(025100)(经济学类,专业型,全日制)

4.公共管理(125200)(专业型,非全日制)

(二)调剂政策

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学校有关复试和调剂工作的其它文件和上级相关政策的要求。

2)前置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经济类专业优先。

3)调剂考生的分数均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我校专业所在学科国家2023A类考生复试的基本要求。

4)拟调剂专业为学术型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为学术型;拟调剂专业为专业型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为专业型。

5)调入我院的专业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为经济学门类(专业代码前两位是0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金融专业业务课1303数学三或396经济学综合能力。

6)拟调剂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应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本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7)只接收英语语种的调剂考生。

8)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9)选择调剂生源要严格把关,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择。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程序

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否则调剂无效。有关拟调剂专业、调剂复试等信息等请关注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经济学院官网。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办法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的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1.理论经济学、统计学、金融专业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专业课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考查成绩×50%+外语听说成绩×20%】×40%

2.公共管理专业(MPA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专业课测试成绩×5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50%)×30%+专业综合素质考查成绩×50%+外语听说成绩×20%】×4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不同的专业分别排名,分别录取。

2)为维护第一志愿考生利益,凡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剩余计划依照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3)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第一单元考试成绩、初试第四单元考试成绩、初试第三单元考试成绩,以确定最终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的提出与审核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提出本单位的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二)监督制度

学院复试工作全程接受学校及上级部门对复试工作的全面、有效监督。对于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者,考生可书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律监察部门举报:0537-4455327(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7-4455668(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邮箱qfnuyzb01@126.com

(三)信息公示制度

学院通过网站、QQ群等方式,准确及时公布有关公告、通知、工作方案、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相关信息。

(四)复议制度

学院接受考生的投诉、申诉,对考生反映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认真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的,将及时处理。学院复议电话:0633-3981759(学院党委书记办公室)。

七、其他

1)所有参加复试人员一定要贯彻“严格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

2)所有参加复试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复试前不得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复试时不得暗示考生,违者追究责任。

3)考生专业基础测试答卷(评分记录)、综合面试评分记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由招生单位保存三年。

4)最终通过复试资格的考生(含调剂资格)名单以学校审核结果为准。

5)按相关文件要求,复试全过程均需录音录像,并在复试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存。

6)如有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有不实、不详表述,致使资格审查有误的,取消考生面试及录取资格。

7)其它未尽事宜见《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

8)本方案如有与上级文件和学校政策不符,以上级文件要求和学校政策为准。

9)相关网站与联系方式:

请考生及时关注以下网站,及时关注有关通知。

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qfnu.edu.cn/

经济学院网站(https://jj.qfnu.edu.cn//

电子邮箱:jjxy@qfnu.edu.cn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孙老师0633-3981756

经济学院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QQ群(609 572 697

经济学院研究生调剂志愿复试QQ群(954 927 823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邱昆

友情链接